近期广东省对外发布了《广东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广东省医保“十五五”规划(意见稿):长护险2027年基本全人群覆盖,2035年形成多层次体系!
目前广东省尚未发布长护险省级实施方案,对于省级层面推动的细节无法知晓。本次十五五规划则是观察和了解未来五年广东省长护险的窗口。
从长护险在本次规划中的位置看,不再融杂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而是以独立第三章节出现,与医疗保障体系平级。这是在官方文件中非常重大变化,也是中办国办15号文件在省级规划体现,相信在国家局后续发布的十五五规划中也将会有所调整。广东十五五已经非常清晰传递一个信号,未来五年各个要在围绕独立险种做各种配套。
在国家顶层设计方面,其实早已经做出了部署,最早在二十大报告中,就把一老一小单独作为一个章节,成为我国推进人口战略中最重要的举措。随着少子化和老龄化加速发展,未来必然会在这两类人群做更多的投入、整合,否则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将会无法持续。
再来看未来五年广东省长护险目标和实施路线图。本次十五五规划对应时间段是在2027年-2031年,是超过省级长护险三年路线图的。
广东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了“2027年就要实现全民覆盖”,比国家目标要提前一年。由于本次是征求意见稿,我们还无法百分百确定,但是从深圳,东莞,佛山,中山等多个地市已经于上半年对外发布征求意见稿来看,大部分会在2026年覆盖大部分地级市市职工群体,2027年覆盖居民,进度也是超过其他省份。
最后,要重点说下规划中,提出“2035年要形成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体系”。回顾19号文件和国家局联合下发长护险文件都没有明确提出多层次长护险体系,更多强调是独立制度的确立。这是不是说国家没有考虑多层次体系呢?其实不然,前面提到的两个顶层文件,最主要任务是明确好基本长护险制度确立,结束试点阶段“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差异化,降低建立全国性统一制度难度。
长护险多层次体系建设,在试点十年期间各地鲜有探索,因此对于建立什么样的多层次体系,如何建立,都没有任何试点经验借鉴,或许这也是顶层文件中未提及的原因。
在广东十五五规划中,提出“建设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形成以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为主体,惠民型商业护理保险为补充,其他商业护理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有序衔接……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
你仔细看看,这段表述是不是有点眼熟!是的,这个目标与2024年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浙江省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简称《多层次方案》)高度重合,甚至是广东想抄浙江的作业!浙江长护险,突破创新:新模式蓄势待发—“五突破一惊喜”,必将引领行业大发展。从全国范围来看,浙江则是在全国最早提出该概念,而且还有专门颁布文件,详细规定了多层次体系建设内容,路线图。
浙江《多层次方案》提出“形成以政策型长护险为主体,惠民型商业护理保险为补充,其他商业护理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有序衔接、……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浙江省政策性长护险已经实现覆盖省内全域与全民,完成时间基本省内实施方案一致。毫无疑问下一步重点就是要建设惠民型长护险,即为依托“浙里惠民保”,构建普惠性的第二三层次融合的商业长护险。
在浙江多层次方案中,提出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投保,保费可从职工福利费用等渠道列支,并给予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这不仅为政府政策性长护、个人端的商业长护险之外,还为企业端长护险发展释放了积极信号,有望推动建立政府、企业、个人三层长护保障体系。
借鉴美国、法国等国的经验,企业端或团体长护险一直是推动商业长护险发展的主要力量。这一点对于国内保险公司而言,无疑是一个值得关注和把握的重要机遇。
广东现在与三年前浙江推动长护险情况很类似,又很有钱,在推进政策性长护险方面是具备复制浙江模式基础。至于多层次长护险体系方面,浙江已经开始探索但是还没有成熟做法,其他地方学习借鉴还需慎重!
当前多层次体系建设在缺少国内经验,又不能照搬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相关做法情况下,需要的是国家给予充足空间和政策,鼓励浙江、广东等有积极性地方大胆探索,否则多层次长护险体系就只能是空中楼阁。
来源:长护险前哨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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